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精选31篇)
3、有关本美容店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5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店发展,上限可上调)动用,必须经所有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股东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店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店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店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店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店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承单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店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管理美容店的全面运作,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
6、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所有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
八、禁止行为
1、合股人禁止在协议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2、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帐。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股东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股东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店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8、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20万)或不能完成;
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股东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第八项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二、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
十三、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 _____ 月 ____ 日
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16
编号:__________
合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合作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商贸城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市路商贸城路,第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层合计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 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 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 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 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 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 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 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 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 “商贸城”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 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 乙方须每月 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 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 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 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 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 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