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通用合同(通用32篇)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
6.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的,拖延工期由甲方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验收超过三日的,由乙方按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对此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7.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8.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9.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11.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八、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包清工的工程仅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安装的分项工程(如木地板、复合地板铺设、卫生洁具、浴霸等商品安装)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5.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九、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装修通用合同 篇2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承包方
合同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权属(房屋所有者姓名):
工程结构面积:____。
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____天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____。
第二条工程设计
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甲方工作
委派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开工前____5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邻里的关系;协肋乙方做好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通用合同 篇2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背面《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①、包工包料②、包工包部分材料③、包工不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为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银川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订金,工程价款10%(合同签订时)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次:工程价款50%(开工之日)金额__________元第三次:工程价款35%(木工现场制作部分完成)金额__________元第四次:工程价款5%(工程验收合格时)金额__________元
1、甲方付清全部工程价款,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办理装潢工程保修,乙方须开具统一发票,甲方需缴纳税金。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全部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