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施工协议委托合同书(通用32篇)
13.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乙方执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及设计师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13.7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签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煤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
13.8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3.9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 10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窝工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3. 11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门锁、门吸、水龙头等)、开关面板、墙地砖、灯具、洁具、地板等,如由甲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必须及时提供。若需要乙方负责,需要在预算中确定,否则,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代购的,加收5%人工及差旅费。
13.1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为保证施工及服务的质量,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13.13合同签定后,如甲方的减项金额超过工程款的20%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由于工程调度及人工等)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费及退货费用,如果不能退货,甲方需承担所有货款。
13.14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甲方若需改动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签定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合格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
13.15物业小区收取的物业押金等费用由甲方交纳。
13.16工程施工工期过半(木工收口验收合格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及中期预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甲方应在中期预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将工程终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预结算,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根据本合同由甲方负责。
13.17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三天按其所欠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13.18合同签定后,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13.19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施工协议委托合同书 篇29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
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和图纸。
3、承包采用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
4、本工程由 设计。
5、工期:
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
2、付款方式:
⑴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大写) 元。
⑵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45%,计(大写) 元。
⑶油漆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大写) 元。
⑷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⑴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⑵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⑶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和其他事项。
2、乙方工作:
⑴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⑵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⑷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⑸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及时对施工垃圾进行清理。
四、材料的供应
1、乙方提供应需材料(不包括灯具,洁具和各种软装饰)。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劣质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的必要条件和安全措施
甲方提供的施工场所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施工工期变更的内容和处理措施
1、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有此造成费用的增减的,有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于赔偿。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⑴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
⑶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方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为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⒑%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