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2篇)
⑶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⑷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⑸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⑹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⑺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接触。
2、乙方
⑴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⑵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⑶乙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严格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
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第三批付款时,一并结清。如需减项不可超过总价的5%。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阻止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⑴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
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1‰。
⑵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
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⑶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⑷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⑸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⑶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⑷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上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上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议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除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外,乙方不得停工。
2、乙方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自理。
3、严格按照报价表中所列项目施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 、房屋间数:
2 、建筑面积:
3 、装饰装修项目、内容:
4 、规格
(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
三、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四、工程期限 天。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工程图纸提供方式:
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3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1 、总计方式,每平方米装饰造价元。
装饰价款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元 / 平方米 =元。
2 、逐项计算方式:
1)材料费 元;
2)人工费 元;
3)室内建筑物拆除费 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元;
以上合计 元。
二、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首期款 % 元。
2 、工程进度进入 阶段( 年 月 日)再付款 % _______ 元。
3 、工程进度进入 阶段( 年 月 日)再付款 % _______ 元。
4 、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 ________ 元。
5 、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 、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 、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 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 。
三、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法)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二、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