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运输合同协议2024年(通用31篇)
6.2、承运人的运输车辆,必须先报托运人物流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参与运输工作,未经托运人物流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车辆,托运人可拒绝支付其发生的运输费用。
7、运输费的结算与支付:
7.1、运输费属于我公司向用货单位代收后支付给承运单位的款项。
7.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壹次,具体结算时间为次月的10号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往后顺延,除此外总共不能超过五个正常工作日。结算时承运人需提供经托运人授权代表签字认可或托运人指定客户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给托运人。
7.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托运人对承运人每月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后,如承运人无违约行为,每月支付一次,结清上一个月的运费,支付时承运人按需要向托运人提供运输费结算清单,若双方商定需提供运输发票的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如运输清单,发票已经提前交付给托运人时,凭托运人的有关清单、发票收据)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以托运人选择的方式为准)。
8、商业秘密: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互有保密业务,未经过一方同意,任何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相互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一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范畴:托运人方指销售信息、政策、客户信息、运输费用、生产状况等,承运人方指运输信息和相关资料等)。
9、违约责任:
9.1、承运人如违反本合同第2.3、2.4、2.5条任以款之规定,则应支付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2、若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8条之规定,则应向对方支付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9.3、由于签约双方自身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对对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除不可抗力外,若承运人不按托运人下达的运输日计划给水泥客户运送货物的,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向托运人支付每车每日1000至20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5、承运人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的,由托运人直接在抵押运费中扣除,抵押运费不足的由承运人另行支付。
9.6、因承运人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托运人造成损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履约保证:为保证本合同有效履行,承运人每月至少有十天以上的运输费用抵押在托运人处。待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托运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运费付给承运人,托运人不承担支付任何利息的义务。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年08月08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四份,托运人两份,承运人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托、承运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运输合同协议2024年 篇12
立合同人:
乙方:
为充分发挥散装水泥运输车辆作用,确保分厂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散装水泥运输车辆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现有CY--型散装水泥运输车由乙方负责租赁经营,乙方一次性予交甲方车辆押金2.5万元;车辆租赁金2.5万元。
二、乙方在确保甲方所需粉煤灰购进、散装水泥销售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车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无事故,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使用甲方户头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义办理与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租赁期满合同终结时,乙方必须确保甲方车辆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并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六、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水泥运输合同协议2024年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重点工程的保供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水泥运输业务。为规范运输管理,保证甲方水泥运输业务正常、有序开展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两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发货厂家、品种、包装输、交货地点、运费 、数量:
注:1、以上价格已包含税票、运输费及到工地的卸车费;
2、 如因国家规定的油价或公路规费浮动超过±15%波动时,两方协商进行运输费用调整,经两方确认后,按新的价格执行 合同总金额约:
二、收货单位:
三、运输要求:
1、乙方每日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甲方货物运输,运输车辆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8个小时内运到甲方 工地,甲方应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2、乙方提货时保证严格遵守供方水泥发货之规定,履行各项发货手续,供方( )的发货数量因乙方运输途中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加强与沿途运管部门的日常协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须保证运输通畅;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计量与验收:
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的地点,由专人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方能有效。计量以水泥厂提供的过磅数量为准,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按3%的标准执行,袋装水泥合理损耗按2%的标准执行;甲方可现场抽查复磅,若散装水泥磅差在±3%以内,袋装水泥磅差在±2%以内均属于正常,该批货物结算数量以水泥厂过磅,数量为准,若磅差超过3%(散装),2%(袋装),按甲方地磅称重数量实收,所缺差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有异议,可到两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再核数量,并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由责任方负责;每车次所载水泥加空车的重量不得超过一百吨,若超过规定吨数,需到第三方地磅过磅,磅费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
供方货物发票结算周期为月结,每月及水泥厂发货磅码单(工地签收)等结算单据交于甲方,甲方将运费在5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六、违约责任:
1、为确保甲方的货物及时、安全、全部送达指定地点,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运输履约保证金元,此款在第一次运输费中扣除,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
2、在乙方承运过程中,若发生货物湿损、短少、破包现象,乙方须按甲方工厂当期销售价格加运费予以如数赔偿;若发生货物流失及倒买倒卖现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处以乙方十倍的.违约货款的罚款。
3、乙方应保证24小时服务。若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1‰(因厂家未能及时出货而影响乙方供货时间除外);若乙方私自退出运输,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总价款的10%进行赔偿。
4、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运费,甲方无故逾期两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未支付运费,乙方有权拒绝运输,甲方承担运输费10%的违约金,并于未支付运费及保证金的总金额按5%/日计起滞纳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运费及保证金给乙方。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两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两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两方各执 贰 份,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