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委托合同书(精选3篇)
水利水电工程委托合同书 篇1
委托单位(甲方):
服务单位(乙方):
签 订 地 点:
一、合同双方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工作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 农业厅关于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工作的意见(桂国土资发〔20__〕57号);
(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应依据财综(20__)128 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__〕15号);
(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__]1号);
(五)《土地整治工程 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20__);
(六)《土地整治工程 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 45/T 1056—20__);
(七)《土地整治工程 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__);
(八)《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__);
(九)《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__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__);
(十)《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__)。
(十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__);
(十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呈验收规范》(CJJ1-20__)。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服务内容:
3、项目规模:
4、项目实施地点: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该项目性质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开展 工作,其中工程复核: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办法、规定,按照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对项目区建设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一次性复核(面积复核、隐蔽工程除外)并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复核报告。
五、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红线范围图等基础资料。
(二)向乙方提供项目工程完工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审核;
(三)协助乙方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联系组织有关方安排熟悉项目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五)按照本合同的方法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六)按照合同要求,享有相关成果报告。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完成,按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对工作成果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技术服务成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__]1号)、《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 1040-20__)、《土地整治工程 第 2 部分 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__)《土地整治工程 第 3 部分 验收技术规程》(DB45/T 1057-20__)、《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20__-9-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__〕128 号)、《工程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__)、《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呈验收规范》(CJJ1-20__)等要求以及土地开发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等技术标准编制。
(三)按照合同要求,享有技术服务工作报酬。
七、成果要求
(一)技术服务及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技术审查。
(二)工程复核成果:合同签订后并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天内开始进行工程复核工作;复核报告应在现场复核工作结束后30天内提交正式工程报告,复核报告一式4份(含电子文档版)。
(三)在工程复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程复核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八、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委托费用
人民币 (¥ 元),该价格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本服务费为项目完工后的一次性服务费。
(二)付款方式
1、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所需要的相关发票等票据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乙方提交完整的服务成果后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的全部款项。
2、本服务费用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3、每次结算服务费前,乙方先提供结算额等值面额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复核不合格项目重新复核产生的工程复核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__〕15号)规定由施工方承担,工程复核费按人员差旅费、车辆油费、钻芯设备保养费、人员住宿及餐饮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支付。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复核费的 1‰ 计算,但不能超过本合同款。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进行现场复核或提交复核报告,每拖延一日,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工程复核费的 1‰ 计算,但不能超过本合同款。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 人:
联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水利水电工程委托合同书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_________;
预算造价: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元;
2.物业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_)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结算);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