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购销合同(通用34篇)
九、 违约责任
1、乙方务必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提货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对该产品后续的 经销权。如乙方连续3个月以上未完成月度最低销售量,甲方即视乙方自动放弃在该区域的代理资格,并视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事项,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另设代理商。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不在授权地区另行许可第三方销售代理本协议中的产品,甲方的后续新产品在该区域的代理权可以优先选择乙方。
十、 协议续签
本协议到期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本协议内容仅限于乙方内部使用,禁止向甲方的竞争对手及外界的第三方传播,如果一经确认实为乙方所传播本协议内容,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机购销合同 篇22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型号规格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货渠道合法,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乙方货物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宜良县匡远镇环城西路3号。
2、送货时间:20xx年11月20日前。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
4、货到一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5、按合同签订的产品、作为质量验收。
四、付款方式
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额386450元大写叁拾捌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正。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甲方。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厂家正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产品,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百分之一/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按法律法规(程序)向甲方索赔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机购销合同 篇23
订货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1.1 方在具体交易中,应以本协议书为基础签订产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明确规定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单价、总额、验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货日期、地点、方法等具体内容。
1.2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书及双方认同的订货合同向甲方提供产品,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甲方保证按订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1.3 在交易过程中,如产品价格、规格、包装、数量等事项发生变动,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确认后方为有效。
1.4 双方确认的《订货合同》、《报价单》一经签署,即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保证
2.1 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标准依甲乙双方签订的《产品承认书》做标准;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2.2 乙方应保证出厂的产品为合格品,产品应贴有合格标识、出厂时间。 2.3 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 价格
3.1 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
3.2 由于乙方之产品主要结构材料(如变压器、PCB板、IC芯片等)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价格调整按双方《报价单》内规定执行。
3.3 价格以人民币计,如有变动,以《订货合同》的补充说明为准。
第四条 包装
乙方所供应产品的外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日期及其它说明。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甲方在订立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订货合同的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完成交货。 5.2 产品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如需托运的,应注明托运公司)。
5.3 每次交货时,乙方应同时提交该批产品的送货单。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加盖收货章,同时开进仓单后,产品才算完成。
5.4 运送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货物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5.5 甲方在验收时认为产品不合格时,可拒绝接受产品。(质量要求参照本协议的第二条)
5.6《订货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产品数量,(除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乙方的产品。 5.7 甲方在验收产品时,检验出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达到10%或以上的,可以拒绝验收剩余产品,直接将当批次产品全部退回乙方,待乙方整改处理好后,再次送货检验,因产品送检时发现不良退货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投入生产及交货带来的损失,乙方应按照该批货款的10倍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6.1 产品的所有权及丢失、损坏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并完成收货手续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出现产品滞销乙方不应接受退货和换货。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滞销不良品可无条件退回乙方。
6.2 对于一些特殊定制材料,而且有最低起订量要求的材料,当甲方订单数量不足材料的最低起订标准时,多出部分的库存材料由甲方承担(如PCB LCD液晶屏等专用材料)。
第七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7.1 甲方在结算日向乙方发出货款支付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的汇款地址支付。
7.2 结算方式: (举例说明:月 日至月日的货款,在月日前付清。)如逾期不能付清货款,则按所欠货款总额的天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8.1 由于甲方未按本协议书、订货合同履行其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8.2 甲方中途无故退货,甲方应向乙方偿付退货产品总价值50%的违约金。
8.3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无故延期验收超过2天即按收货处理。
8.4 甲方应严格遵守付款时间:延期付款1个月以上应支付供方5%的滞纳金,延期2个月以上的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货款。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9.1
乙方交货的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货限期,乙方交货期逾期15天以上按不能交货处理,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交货时间按照双方协定时间,乙方必须按时按质交货,拖延一天扣货款的2 %。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系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展厅、展会及其它场所展示,更不得提供样品或供货给非甲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按经济法相关规定赔偿。
9.2
第十条 生效
10.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