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劳务合同(精选30篇)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劳务合同 篇10
借用人员劳务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 性别: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劳务合同 篇11
协议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第二条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乙方的责、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字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劳务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满足________________等地区众多的用工需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安排乙方组织的务工人员就业,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甲方为了乙方务工人员提供的就业企业必须在________________及其周边地区。
二、乙方带领务工人员到本所前三天必须通知甲方,便于甲方提前做好安置准备,以提前安置效率。_______________岁;技工类人员不得超过______岁,均须持有效证件。乙方人员到达本所后,办理费用收缴手续,标准按双方协议安置收费标准执行从缴费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超过三天时间,乙方务工人员的食宿由甲方负责,直以安置妥当为止。
四、甲方所安排的企业收务工人员入厂费用不能超过______元/人。
五、甲方安置乙方务工人员进厂后,甲方向乙方务工人员提供为期一年免费跟踪服务,一年以内再找工作,不再收取任何中介费。
六、甲方安排的就业工厂必须属于合法企业,乙方务工人员进厂后,应享受同厂同类职工的同等待遇;并保证试用期不能超过_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______元左右。计件制根据工厂制度而定,试用期之后的工资凭个人能力而定。
七、甲方按乙方规定的条件安置乙方务工人员入厂,乙方务工人员不愿上班时,甲方按安置成功处理,所收费用不能退还。若甲方不能在协议时间内安排乙方务工人员进厂,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务工人员的食宿,务工人员进厂后,由于自身原因被厂方解雇者,其后果自负。若属甲方信息厂方情况不符或信息变动,导致务工人员不能进厂或工资侍遇不能达到协议要求时,甲方应无条件再次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