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劳动合同书(精选33篇)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送交甲
方后的三十日内应按甲方规定正常工作并履行工作交接和办理离职手续。未得到甲方许可擅自离职或拒绝履行甲方交接手续的,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根据本条解除劳动合同,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的。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等到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上,双方可相互告知续签意愿,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本合同可以续订,并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但甲方有要求续约或提高劳动条件要求续约的权力,乙方拒绝而导致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续签合同的,甲方无补偿义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也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本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按以下标准支付:
已履行合同年数(乙方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已履行合同年数不满一年超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未满6个月的按半月工资补偿。
乙方属于月工资标准高于当地社平工资基数三倍以上的,有关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的损失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用于乙方的培训费用、泄密损失和因乙方提前离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所属公司工会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现行《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另约定以下内容:
双方有未尽事项的,如甲方与工会所签《集体合同》有规定的,从《集体合同》规定。
双方对公司规章公示、对员工个人特殊申请或调整有异议的,以工会备案确认为准。
依据相关规定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的事宜,双方可以由工会组织进行协商,并以谈话记录作为协商过程的有效说明
凡规定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乙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应当签收,拒绝签收的以乙方填写的住所的邮寄送达为有效通知。依据乙方所留地址无法邮寄送达的,以甲方的公告在工会备案为有效通知。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年终奖金或其它依公司发放的任何奖金或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有关约定与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均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并正当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均应如数向甲方交还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财产,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灭失或文件泄密,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下列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缺少之条数,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诺并保证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并保证遵守。
《员工手册》 《奖惩条例》《问责制》
《竞业禁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保密协议》
其它经由办公系统等合法途径颁行的涉及员工管理的规定文件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亲笔签名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5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此劳动合同书是一个示范性文本,不作为强制性文书。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十条中写明。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上海市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6
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与______________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
试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3.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4.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