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务合同(精选31篇)
上海市劳务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录用条件为:________。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预防工作。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务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_,工资发放形式:
现金 口
转账 口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卡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向乙方支付足额报酬。
第十条 合同履行期间,需在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调整工资。
第十一条 乙方每星期____、星期____有固定的休息时间;如甲方安排加班,需要支付响应的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并组织乙方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七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七、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违法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因任何一方的违法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上海市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现在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把福建霞浦福宁医院建成一所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提高闽东地区人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务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二)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地点)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每周休息一天半。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二)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 元/月;年薪 元。
(或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另行核定)。
(三)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四)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甲乙双方负责,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节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务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务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务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