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物清洁保养合同(精选31篇)
上海市建筑物清洁保养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承包内容: 。
承包方式: 。
第二条 项目任务量
1.日常清洁保养项目面积为 ㎡,包含
2.外立面清洁保养项目面积为 ㎡,包含
3.专项清洁保养项目面积为 ㎡,包含
4.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条 清洁保养服务要求
第四条 清洁保养服务期限
本项目清洁保养,甲乙双方约定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清洁保养服务费用
本项目清洁保养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日常清洁保养服务费用为 元,外立面清洁保养服务费用为 元,专项清洁保养服务费用为 元,其他服务项目费用为 元。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清洁保养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
(1)支票结账 (2)银行转账 (3)现金支付(4)其他
2.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项目服务费用,计人民币 元。
3.其他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乙方清洁保养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等进行协调、监督。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乙方清洁保养人员的入场证件,并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驻现场。
3.甲方应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确保乙方正常清洁保养。
4.甲方应提供乙方管理和存放设备、物品及作业人员更衣和办公的场所,提供乙方作业所需的水、电和其他与乙方作业有关的设施。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洁保养。
2.乙方应委派一名主管人员全面负责项目清洁保养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人员对清洁保养质量的监督。
3.乙方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整齐的工作服装,并按要求佩带工作证件。
4.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清洁保养作业区域内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和部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清洁保养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完工的,责任方应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盖章):
注 册 号: 注 册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本合同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建筑物清洁保养合同 篇2
____ 年____月____日于____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
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条 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第三条 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第四条 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帐单3份
铁路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3份
装箱单3份
第五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第七条 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第八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 外贸合同书(易货)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 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