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签合同(精选34篇)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四、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十五、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如下:
(一)按合同约定所承建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期,劳动合同终止。
(二)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三)乙方无书面请假证明,无故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合同终止。
十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多次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以及有严重违章作业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漏甲方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
5、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十七、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二)特殊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人员、从事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工程项目或者掌握公司(或厂)重要技术资料,关键工艺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被行政处分(含记过)以上处分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或严重营私舞弊。
(四)乙方长期(或多次)不按工作内容或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视为不能胜任工作。
(五)乙方因公受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若必须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所有补助为300元,住院期间护理由其家人或家属负责、护理费为1500元(乙方家人或家属不护理甲方将安排专人护理,护理费超支部份由乙方自负)。
十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分别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向乙方补偿5000元赔偿金。 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由乙方向甲方补偿5000元赔偿金,由甲方出资培训的技术工人,为甲方服务未满合同规定期限的要索取培训费,其费用按甲方实际支付情况确定,该费用可以从乙方本人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其它或法律途径解决。
(三)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甲方造成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叁式两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施工员签合同 篇24
甲方(用 人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以 工程完成之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岗位职务为施工员,工作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民乐村民乐工业区。工程名称:鄞州利丰阀门有限公司1#2#车间。
2、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见“附件一”。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每天工作上下班时间与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同步,不得无故迟到旷工。
2.凡是建筑工人上工的日子,乙方都要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
3.乙方回办公室做资料或施工日志的时间要尽量避开重要施工时段,不得耽误现场管理工作。
4、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不得拒绝,不得提出额外补偿。
5、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停工时间视作乙方假休日,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另外包吃,包住。
2、该工资中已包括乙方的各种绩效薪酬、津贴、补贴,年终奖另外。
4、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5、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年底工资结清100%。
6、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双休日、法定休假日上班的,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安排补休。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临时合同期内,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3、乙方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照政策予以补偿。
七、权利和义务: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错误,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赔偿引起的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八、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终止
本合同期满,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十、本合同“附件一、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