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工程承包合同(精选30篇)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除陪偿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外,同时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双方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时,可向合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贰份。
3、本合同经甲、乙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塑钢门窗工程承包合同 篇1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
三、材料及技术要求
1、材料要求
材料进场必须出具材料检验报告,经复试及甲方、监理工程师验收并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若原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进不合格材料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2、乙方按上述材料要求提供样窗,经甲方监理验收确认后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质量要求
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工期
1、总施工工期为 天。
2、甲方通知进场并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 日内大框安装完成,窗扇安装在甲方通知后 日内安装完成,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进度。
五、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1、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半成品、成品保护。
2、工程质量保修1年,竣工验收1年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非人为因素损坏的易损件。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每平方米 元/m2( 是 \ 否 含税),工程总价以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计算。
2、付款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双方核实后的工程量支付总工程款的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工程总价的 %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七日内甲方无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在施工场所内以及宿舍私自拉接电线以及增加电器设备,否则对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不准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住宿、做饭。
4、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交付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一份。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按图纸及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2、施工中,水、电、运输等由乙方自理。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4、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要求,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本工程不得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拖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超过合同工期视为违约。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拖后1 天,每天扣除乙方工程款1000元。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承担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九、争议处理: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塑钢门窗工程承包合同 篇18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金科御苑"消防,通风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科御苑
1.2工程地点:南平浦城县
1.3建筑面积:1#、2#、3#楼共约,以实际图纸为准。
1.4设计单位:嘉博(福建)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1.5监理单位:福建璟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6乙方在签定合同时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场施工后无息退还 壹拾万元(¥10.0万元)人民币,验收合格后再无息退还 壹拾万元(¥10.0万元)人民币。
1.7程承包内容和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组成部分
2.1 本合同所有条款
2.2 施工图
2.3 本合同附件(承包内容及工作界面范围)
2.4 工程包干决算书
三、施工准备
3.1 甲方驻工地代表
3.2 乙方驻工地代表
3.3 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图
3.4 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紧密配合,协商施工区域的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等事宜。
3.5 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报送甲方。
四、工程期限
4.1开工时间:以能提供乙方施工工作面为开工日期,并书面通知乙方。
4.2竣工日期:与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含总体竣工)时间同步完成。
4.3乙方应配合工程进度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延误主体施工,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
4.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以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工期相应顺延。
4.5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质量要求:
5.2乙方应负责所承包施工的消防,通风工程通过消防部门综合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书,并配合甲方内业归档。
5.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变更图纸须经甲方,设计单位及消防部门认可,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监督。
5.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原材料变更必须经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或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工程完工时,应会同甲方,监理等进行消防工程的质量验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及服务,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意见书之日算起(验收时若因土建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验收不合格,则保修时间按消防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验收
6.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必须按包干决算书约定的品牌,进场需经甲方或监理单位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2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质保证书需齐全,并经福建省消防部门、当地消防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认可。
七、合同价款及调整
7.1 承包方式:,总承包价
7.2本合同价款采用包干方式确定,承包范围主要依据为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消防专题会审纪要,工程包干决算书及合同附件(承包内容及工作界面范围说明)。
7.3本工程为一次性总价包干,结算总价不再增减。
7.4乙方配合办理消防工程在总包单位的所有内业资料盖章,归档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