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承包安装合同(通用3篇)
3、工程质量:
本工程门窗应满足验收标准,门窗塑钢材料及施工验收标准执行:JG158-20_ B50411-20_、JGJ144-20_。
六、 文明施工
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准则进行操作,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不同材料分类固定存放;施工过程中根据当天施工内容合理利用施工场地,工具材料不乱扔乱放,尊重和服从甲方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七、 安全要求
1、 乙方不能作主排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请示甲方负责人和工地技术负责人支持,消除隐患。在隐患没有解决之前,乙方不得冒险施工作业。
2、 乙方在组织工人施工时,必须提供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制定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任何工伤事故发生。
3、 施工安全用电:施工用电必须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按指定配电箱专人接线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八、 工程验收:
1、 乙方施工窗框完后由甲方组织监理单位和乙方一起对窗框尺寸、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玻璃安装施工。
2、 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由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三个工作日内没有组织验收,视同验收合格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九、 工程造价与结算
1、该工程门窗塑钢窗每平方包干综合单价为元/(不含税)
2、最终结算量按图纸及实际施工面积据实结算。本工程结算总价=平方包干综合单价×实际施工面积
3、乙方施工的门窗工程施工完毕后,经甲方、监理、乙方(分包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检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须与乙方办理完工程的最终结算手续。
十、 付款方式
施工开展后乙方报进度,经甲方、监理审核,按85%付进度款。门窗系统施工完毕,通过甲方、监理、质检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进行本工程的竣工结算,经双方确定工程量和总费用,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工程款。
十一、其它约定
1、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了质量和进度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 若因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执行,或甲方其它原因造成无法履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及时付款,如超期则按超期金额的0.1%/天进行处罚,乙方必须根据合同条款,保证质量按照工期要求完成任务。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双方出现争议另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完全履行权力义务后即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