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购销合同汇编(精选32篇)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
塑钢购销合同汇编 篇12
供方: 需方:签定地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就经销 牌电风扇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型号、数量、金额以需方实际提货为准,本合同为年度总订货。本年度计划完成销售电风扇产品总额 万元。实际发货明细以需方书面通知为依据,需方每次订货提前3-5天传真通知供方,每次书面订货单需加盖公章或该公司负责人签名。
二、 包装标准:纸箱包装,纸箱不回收。
三、 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四、 发货及运输方式:需方须在其提货车辆抵达供方工厂的3天前向供方提交产品订单,同时须在其提货车辆抵达供方发货地点1天前足额支付相应货款。运输由需方自提或代办汽车运输,一切费用及责任由需方负责。
五、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收货后3天内核对发货品种、型号、颜色等,若对货物、配件等有异议, 请及时电话或传真通知供方核对,核对完毕双方必须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核对期限为7天内完成,若过此期限视作发货无误处理。
六、 销售区域限制:需方所辐射的地区包括 。原则上不能跨出该地区销售,若需方跨出该指定地区销售而造成供方市场规划的混乱,则供方取消需方的一切销售政策奖励,情节严重则取消需方的销售权限。在销售季节结束后,如需方未能完成该指定地区的销售指标,供方有权另选经销商。如双方确定终止合作,需方须在终止合作后30天内结清所欠供方的货款。
七、 零配件供应:供方按提货总额免费提供 %配件(只以实物形式发放,不作为抵扣货款或返利方式结算),部分配件先作价提供给需方,待需方退回后,供方返还配件金额给需方。
八、 付款方式:需方付款后提货,货款必须付入供方指定帐户上。若没有供方公司盖章总经理签名同意,任何供方有关人员不得办理借支或调货事项,否则供方概不负责(视作为私人行为)。需方未付清该批产品货款前,该产品所有权属供方,若需方拖欠供方货款,经供方多次追款需方均未能准时还款,供方有权提取需方相同价值产品或货物作还款抵偿。
九、 退货规定:产品不良品由需方负责维修,若不能维修部分可退回供方,但必须向供方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能退回,并遵守以下事项:
1、需方退货总额超出提货总值的 %以上, 则退货运费由需方自行负责,并取消当年销售返利奖励;
2、需方退货控制在 %~ %以内,退货运费供、需双方分别负责50%;
3、需方退货比例不超出 %,退货运费全部由供方负责;
4、需方退货比例不超出 %,供方按需方结算总额给予 ‰奖励;
5、需方全年度能做到不退货,供方按需方结算总额给予 ‰奖励;
6、退货时间规定: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且退货次数不超过两次,若全年销售 万元以下,则只能退货一次。
十、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在 月 日前需付 万元到供方的帐号上,作首批订货款项,过此期限供方有权另选经销商。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若需方未按时付清欠款,供方有权按每月 %利息处罚需方,直到需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
3、销售返利:供方为激励需方提高销售额,若需方合同期间内:完成电风扇产品结算金额_ ____万元至 万元,供方给予需方返利 %;完成电风扇产品结算金额_ ____万元至 万元,供方给予需方返利 %;完成电风扇产品结算金额__ ___万元以上,供方给予需方最高返利 %;若需方结算金额未能达到_ ____万元,则取消销售返利。(返利说明:按需方合同期间内电风扇结算金额与实际提货总额两者之中的最小值作为核算销售返利标准)
4、需方如作宣传广告或销售过程中有关质检、工商部门进行对供方产品抽检(或送检)而产生的费用,需方必须向供方申请,并由供方总经理签字确认费用后方可执行。并须将相关票据底单传真回供方存档,作为结算依据。
5、需方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货款。如需方使用承兑票支付货款,由需方支付承兑金额的 %给供方作为贴现利息及银行手续费,并且承兑票使用不得超过总付款金额的 %。
6、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从 年_____月_____日至 年 月 日止。但双方债权、债务不受此时间影响,有效期到欠债方付清对方欠款为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于双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之法院立案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或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注:供方需企业法定人签字方可生效)
供方: 需方: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地址: 地址:
塑钢购销合同汇编 篇1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依法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 标的、数量、价款
二、结算及交货方法
1. 交货时间: 。
2. 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生效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出厂前
经甲方验收完成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额30%;设备到现场热负荷试车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30%;余10%作为质保金,设备热负荷试车验收合格12个月后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3.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方式及运输费: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 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木箱包装;费用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5. 保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起一年内供方负责保修。属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属于需方责任,需方承担所发生费用。
6. 验收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上海市最新产品技术规范标准。
7. 安装与调试:如有必要,供方需派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保证产品质量。
8.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按约定向供方履行货款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
10.违约责任:
a) 支付预付款的需方毁约,供方不再返还预付款。供方违约,需按预付款的两倍赔偿需方。
b) 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供方付款,则应赔偿供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c) 供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日的标准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d)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e) 双方任何一方如确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可予解除。
11.争议解决方式
a)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