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3篇)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本工业园管理处的管理条例服从管理:
一、物业管理的内容:
1、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电梯使用、维修、保养、供电保障、安全保卫、园区绿化和公共卫生管理。
2工业园保安主要负责大门进出车辆及人员的检查、登记以及工业园内的安全保卫,但并不等于乙方可以免除自身的安全防盗责任,乙方仍应配置必要的安保人员负责乙方厂区的安全、防盗工作。
二、电梯的使用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业园的规定使用,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应保持厂区整洁,不能乱堆放货物和杂物,不准乱搭建。
四、甲方将厂房、宿舍移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负责对租赁物业内的设施进行保护及维护,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的,应自行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工业园区内、生产车间内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生产车间的布置和生产,严禁堵塞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设施,否则视同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2、严禁在生产场所宿舍生火做饭,违者按违约处理。
六、装修规定:
1、乙方应保护厂房设施及结构完整,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用途,不得随意损坏、拆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同违约处理。
2、严禁改变厂房的结构及外观。
3、不得随意改变卫生间的位置,装修时必须按要求做好防水处理,防水隐蔽前必须经本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4、生产车间的用电线路布设,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须经供电站或本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其验收费用由乙方自理。
5、装修队伍进场必须向本物业管理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收取装修押金,方便统一管理。
七、为保证本工业园区内的安全,方便甲方工业园进行封闭式管理,乙方的工业废品由甲方按市场价格协商收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第十一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互免所有赔偿责任,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在合同期间,甲方违约(不包括提前终止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将所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全部返还给乙方,并支付与租赁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不得破坏物业现状,无偿移交所租赁物业给甲方,甲方所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结清一切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等),方可搬迁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需续租的,应于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所租赁物业需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交清所有应付租金及费用后(包括因乙方原因造成物业结构或外观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方可搬迁机器设备,甲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六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厂房结构有任何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七条:其他:
一、在租赁期间或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属非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政府按规定收取的费用由各厂家分摊缴纳。
第十八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在附件中另行约定,附件之内容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经双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乙方:_____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
(加盖公司印章) (加盖公司印章)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
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办公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双方协商后定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处理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处理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双方协商后定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新增墙体固定物质归出租方所有,新增设备归承租方所有(前提是:可移动但不损坏房屋)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日期:
商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xx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为甲方所建的高档住宅小区一二层底商。该房屋装修状况为 ,设备、设施自配。乙方对房屋基本情况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交验身份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作为合同附件,待乙方申报营业执照后将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存档。
第四条 房屋改善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装修、装饰。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的装修期,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未按期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可在租赁期满后另行出租。
(三)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