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投资开设网络公司合同(通用3篇)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丙方(签章):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方合作投资开设网络公司合同 篇3
甲方: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
2、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月工资________元,包括但不限于:
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其投资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