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购销合同(通用8篇)
二、 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1. 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
2.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图和技术参数表。
3. 供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质量证明书和维修保养卡(正本):1份 产品合格证:1份 操作及使用说明书:1份
其他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需要的资料。
4. 验收方法
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及产品技术参数表中数据标准进行验收。
如于验收时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规范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修改或立即更换新品予甲方使用。
三、 质量保证
产品质保期的规定为自产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遇设备故障,乙方应在三天内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丙方有权安排其他厂家维修,支付的修理费由乙方承担。若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故障,乙方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可收取相关费用。
四、 产品包装及费用
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包装物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在收货以后有权对包装物进行回收或自行处理。、
五、 交货时间、地点、收货人及运输方式
1. 交货日期:
2. 交货地址:
3. 收货人:
4.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六、 货款结算方法
合同总金额:RMB 元(人民币 整)。
在货物运到指定交货地址后两个月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
七、 三方责任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直接的付款责任及义务,甲方应按购销合同书的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逾期按总金额的0.5%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以总金额的15%为限。
2. 为配合甲方按照国家政策办理退税,乙方应开具与本合同金额等值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3. 丙方负责对乙方技术方面的所有要求进行确认,甲方如不能按购销合同书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的,由丙方在付款期之后一个月内支付。
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乙方货款后向丙方开具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
八、 违约责任
如在对方无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取消合同,提出取消合同的一方必须承担对其余两方因取消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如乙方未能按期送货,甲方可按照每天合同金额0.5%的比例进行罚款,但以总金额的15%为限。乙方逾期十天未送货,甲方经与丙方协商后可取消合同。
如甲方、丙方拒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清货款或已付货款之支票到期未能兑现时,所购物品所有权仍属乙方,甲方、丙方绝无异议应无条件退还已受领之货品及赔偿乙方搬运等一切损失。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未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定。
十、 其他约定
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丙叁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后可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传等)修改、补充合同条款或签订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附于本合同后,它与本合同书其它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
甲方(需):(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乙方(供):(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丙方(安装):(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三方购销合同 篇5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_________)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