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劳务分包合同(精选35篇)
十六、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旅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 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 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 本合同自签订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水电暖劳务分包合同 篇23
施工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项目部(乙方):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J/T01-26-20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质量管理:甲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乙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对未经自检的工程进行验收。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予甲方存档。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8.对于甲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第六条: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在岗人员不符,被甲方检查发现后,罚款1000--20 元。
2.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 -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加倍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未做到,每发现一次罚款20 元。
4.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 -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
5.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 -5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