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员工劳动合同范本(通用35篇)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等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同意按有固定期限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本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起始时间。,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为 3 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 ,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努力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任务,接受甲方考核。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同意按照甲乙双方书面约定或甲方制度执行。
(三)甲方可通过绩效考核,评估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在和乙方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工作岗位、工资的调整、考核、升迁、调职、奖惩、免任、解雇等),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需要乙方出差的时候,乙方工作地点(四)乙方工作地点(填为出差所在地。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安排调换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标准工时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即每周正常工作40小时,每周确保休息1天;由于乙方担任高级管理岗位职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具体工作时间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甲方因商场工作需要,经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商场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
(四)为提高乙方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甲方可根据需要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时,甲方可要求乙方签署培训服务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薪酬
并确保不低于工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以下第 项执行,
1、计时工资:甲方确定乙方的标准工资为 元/月(大写: 圆整),标准工资为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并作为乙方加班和休假的工资计算基数,乙方每月奖金数额由甲方根据乙方的考勤记录、考核结果和甲方的经济效益计发,具体按甲方薪酬制度规定或约定执行。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定额工时工资为 元/月(大写: 圆整),乙方每月的计件奖、绩效奖金、补助等项目不属于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的考勤记录、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核算办法计发。 3、其它: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按双方约定执行,且不低于正式岗位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工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在遵守商场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定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可调整乙方的固定工资等级及业绩提成办法,并形成书面文本。
(六)每月 日前甲方为乙方发放上一个月工资。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尊重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乙方可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保基数按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依据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及甲方规章制度办理。如乙方或乙方家属怠于或放弃办理上述申请手续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以上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发。
六、工作安全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工作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并认真执行。如乙方拒绝或推脱参加上述教育和培训或不能通过相关考核,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相应惩罚,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乙方知晓的情况下,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诺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承诺严格按甲方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保证安全。
(三)乙方承诺亲自履行并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四)乙方承诺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确认收到甲方发放的岗位职责、工作说明书、薪酬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知晓其中内容,如甲方根据管理需要新修订或更新的规章制度,则以新颁布的规章制度为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的内容或解除本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表现(包括品德、能力、行为、业绩等)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岗位要求;
2、在入职后10天内未能提供甲方所需相关资料,或向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存在虚假的,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体检证明、照片、入职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及其它应由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
3、入职时未声明: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影响工作的疾病的,或曾受到其它单位开除等严重处分的,或有吸毒经历的,或曾被劳动教养、拘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6、违反对甲方保密义务或甲方竞业禁止约定的;
7、私吞甲方资金,侵占或盗窃甲方或他人财物,收取回扣,使用伪造手段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
8、 因乙方严重失职或工作过失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指直接经济损失达20xx元及以上的);
9、一个工资核算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或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达15天的;
10、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如果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向乙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并经乙方签收的,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天内乙方未予回复的,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1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不论本劳动合同以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可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九、保密与竞业禁止约定
(一)如乙方掌握或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期满后,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泄露与甲方经营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设计图纸、员工通讯录、客户名单、经营计划、各项合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通知等),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所完成、取得或知悉的与甲方业务和工作有关的记录及相关资料或者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或者离职前须将上述资料及文件交还甲方,结清与甲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办理有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否则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