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委托招商合同_委托合同(精选24篇)
A、审核乙方提供的招商及招租方案;
B、在招商及招租过程中所涉及的招商定金和客户租金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全部进入甲方指定帐户,由乙方代为开具甲方收据。
C、享有乙方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D、拥有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内容。
C、根据乙方的招商需求,对物业进行适当改造。
2)、乙方义务:
A、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招租;
B、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本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负责该项目招商及招租过程中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D、承担本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用和办公费用;
E、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
F、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G、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的经营、招商策略及企业动态;
H、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十、税金:
甲、乙双方因该项目而产生的税金及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如一方未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本合同项下: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项下:如因甲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签于: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