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书(通用32篇)
第六条 用水人权利义务
6.1 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 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6.4 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6.5 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 水表
7.1 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 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7.3 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7.4 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 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7.5 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八条 节约用水
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9.2 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 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 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3】 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用水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于 20__年 月 日签订。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 (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 (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四川省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开户行:_______
账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开户行:_______
账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供水人可供水量、压力、用水人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以及水费的计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计划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单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时间:_________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
第三条 水费的交付时间和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 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随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效力相同。
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起诉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城市供用部门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四川省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书 篇6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用水双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性质和用水地址
(一)用水性质:□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
(二)用水地址: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三)客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政给水总表客户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注册水表口径为DN_______。
(五)注册水表安装位置:□户内/□户外。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管网建设和维护需要或者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供水间断外,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需要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但不得影响供水人对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第三条 水费结算
(一)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及类别计量水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及水价分类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水人定期抄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应当自供水人送达缴费通知之日起15天内(遇法定节日顺延)缴纳水费。水费结算采取□银行代划/□自行缴交方式。
用水人超过规定缴费日期60日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有权暂停供水。因暂停供水致使用水人受到的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用水人缴齐所欠水费和逾期缴费违约金后,供水人应在24小时内予以恢复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