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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通用合同(精选32篇)

2024-06-10 21:12:38合同范本打印
生产经营通用合同(精选32篇) 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危险化学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意识,确保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经营,特签订如下责任书:1、企业必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运输责任制。....

  (二)价格:根据采伐设计量约928m3,不检量,在林地以活立木作死包价叁拾万元。(¥300000元)(不包含两金一费)

  (三)付款办法:一次性付清木材款。即在双方签订经营合同五日内,乙方付清木材款30万元及(两金一费)给甲方。

  三、生产经营期限

  木材生产经营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超期经营的,甲方不再供给木材经营指标。

  四、甲方责任

  (一)按时完成采伐林木的采伐设计、办理采伐证、指定采伐范围、伐区检查工作,如不完成该项工作造成乙方无法生产和不完成经营任务的,由甲方负责。

  (二)监督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生产施工及销售指标的正确使用。

  五、乙方责任

  (一)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木材生产和销售任务。

  (二)负责木材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运输、交费、上税、主办外销手续等)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严格按照采伐证的规定和按林业采伐的标准进行生产,采伐木材禁止用斧头,只能用手锯和油锯,制材只能用手锯。伐根高度为上坡面与地面齐平,违反本规定,造成伐区验收不合格的,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四)要严格地进行木材制材和集材,制材要科学合理,集材拉山时要彻底干净,不得遗弃。

  (五)自行管好木材,生产经营期间,乙方要有专人在伐区守护木材。并坚持勤产快销原则,不能只产不销,积压木材。

  (六)生产经营期间,乙方要注意搞好防火安全,抓好生产安全,严格守法经营,按政策交纳各种税费。如违反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政治、经济、法律及人生安全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负责处理好与当地农户的关系,自行解决好木材运输过道 等事宜,若发生木材被盗、群众阻挠生产、哄抢木材等案件,均由乙方自行报案处理,所涉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本方责任完成工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和按时完成经营的,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乙方违反林业采伐规定进行生产或者不按甲方指定范围采伐,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其经营资格,并以违约论处。

  (三)经营期间,乙方如偷税漏税、违法经营影响甲方声誉或损害甲方利益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资格,并以违约论处。

  (四)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必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处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七、本生产经营合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让,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经营通用合同 篇28

  公司合作生产经营合同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___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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