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场地短期租赁合同书(精选34篇)
1、房屋的改造装修以及设备的添加由乙方负责并出资,新增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保证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条件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不得擅自终止未到期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所接订单无法按期交货的经济损失、利润损失、聘请律师的费用损失,如以上损失难以计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两年总房租的%作为违约金。
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自由搬迁甲方不得阻挠,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项执行。
九、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终止和续约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地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设备目录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商场场地短期租赁合同书 篇30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栋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性质
甲方将位于,计租面积平方米的房屋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变更为租赁房屋所在地。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用途,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和房屋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相关有权机关审核同意,且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租金由甲乙双方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租期按;递增日期从第年开始递增,即从年月日开始起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2.乙方应按期每3个月预付租金,第一年应实际缴纳租金人民币元,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后续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于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其他费用
乙方按照该栋房屋物业收费标准及水、电、空调使用费等标准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可以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后或指定的账户交付租金:
全称: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严重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已对租赁物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行了反复勘察并认可,乙方之后不得再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任何缺陷为理由而拒付房屋租金,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已向乙方交付房屋,该房屋为精装修按现状交付,租赁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责任由乙方甲方承担,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增加的可移动、可拆卸的装饰及部分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租赁场地返还后,对于房屋内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任何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在甲方已经行使知会义务并且乙方已经放弃续租意向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另行招租,否则甲方有权强行实施上述行为且因上述行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乙方的妨碍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房屋装修
1.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再进行装修,但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报甲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乙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于装修方案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向甲方提供整套装修设计图纸后,乙方方可进场装修。乙方负责二次消防公共审批事宜及费用。
2.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明确禁止的行为。乙方进行装修的,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接受甲方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统一规划,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安装招牌或私自悬挂招牌、广告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处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拆除,每逾期一日,乙方应额外支付 元/天/处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转租招商权,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有权制定对本房屋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应当遵守执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
3.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处理好与业主方的履约事宜,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提供完整的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条件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各项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业主出售此房屋,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4.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该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该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房屋的防水保温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责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对其自行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自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需在保持该房屋整体装修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拆除其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其他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该房屋内所有逾期未迁移的设施和装修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