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精选30篇)
1.查询商标并提供注册方案以作为甲方申请商标注册的参考依据。
2. 整理、提供所有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文件,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所有商标书件,以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送达为准(原则上为1个半月左右)。
3.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对国家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书等通知做到及时、有效、正确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及时说明处理依据和提供处理建议。
第三条为了该商标的顺利注册,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到:
1. 提供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注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各申请文件中签字或盖章。
2.核实商标注册的数量、内容以及具体的商标。
第四条乙方在代理商标注册期间,对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1.乙方对甲方所申报的商标和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不宜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2.在办理本申请商标注册期间,不得接受任何人对本商标事务的异议、争议或其它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委托。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五条甲方就本申请的商标注册事务需要支付:交国家商标局规费及申请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中________元是国家商标局规费)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用支票、现金或者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等额发票、商标受理证明。
第六条如果国家商标局对以上商标不予受理,乙方应全额退回指定不受理的该商标费用。
第七条如果上述有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乙方将免收代理费重新为甲方申请与驳回相同数量的商标。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_________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_________件商标,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3.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商标局受理,_________个月内下受理通知书,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币种:人民币)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
中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英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图形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终止合同,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北京睿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就 “ 商标注册一事委托乙方办理,双方秉承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 “ ” 商标图案在商品国际分类第 类商品/服务上共计 个商标的申请注册工作,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二、合同期限:
根据委托书期限确定,即从合同生效之日至乙方完成各项委托事项之日为止。
三、商标受理的时间及通过商标局初审公告的时间
《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发时间:
企业申请的一般为10天左右,自然人申请的一般为30天左右进入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无其它法定事由中止的`话,从商标的申请到进入初审公告约为2年左右。
注:由于《商标法》没有规定国家商标局受理和审查商标的时限,以上时间为我所在现在审查速度的基本上进行的常规性判断,仅供参考。
四、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授权乙方开展工作,适时了解工作情况和进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②配合乙方工作,根据乙方工作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和相应的便利,保证提供资料及时高效,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③缴纳相关规费,支付代理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务,指导甲方前期准备工作,解答甲方咨询,接受甲方监督。
②适时了解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工作进度,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
③根据有关规定享有合理的报送期间,特殊情况从约定。
④收取规费及代理费。
五、费用与支付方式:
1、 代收规费:¥: 元; 代 理 费:¥: 元;
合计金额:人民币 仟 佰元整,¥: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款项汇至乙
方帐户。
乙方指定帐户一:020 021 400 902 45 4455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宣武支行益民分理处
户 名: 北京睿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指定帐户二:
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张国栋 账户: 0002 0010 6943244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延迟、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2、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它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延迟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在代理费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各类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既开始进行代理事项的相关工作;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不进行该案件的操作,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4、如该商标注册程序未能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乙方承诺为甲方免代理费用重新申请一件商标。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商标代理工作中获悉对方的技术、市场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一方违反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传真件有效),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若有争议或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参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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