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通用34篇)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篇1
许可人:×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拥有的在国家商标局核定服务项目第____类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名为:,注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乙方可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商品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
第三条 使用期限:
乙方无偿(或有偿)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期限为____年。在规定的使用期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使用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乙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无偿(或有偿)独占使用该注册商标。甲方不得放弃注册或放弃续展注册,并应保证其注册商标不被宣告无效。
第五条 乙方有权同时依法使用其他商标,甲方不得限制其使用。
第六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应在使用前述商标的商品上标明甲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销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甲方承诺上述商标不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乙方承认尊重甲方对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并承诺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危及上述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第九条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防止、对抗和制止上述侵权行为。
第十条 乙方同意将本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费用自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该乙方同意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包含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事宜的完整合同,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类似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许可方:×有限公司(盖章) 被许可方: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篇2
许: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 _________(被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使用,且________(被许)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 本合同许是________(许)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 许允许被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支付该年度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不需向许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义务: (a)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造成任何损失,许保证使被许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进行赔偿。 (c)许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要求,在被许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 被许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所有。
6.4 被许义务: (a)非经许同意,被许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 无论
8.1和
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该等终止。一俟被许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