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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精选31篇)

2024-03-11 20:54:38合同范本打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精选31篇)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系第号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乙方系专业公司。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第号注册商标(以下统称“相关注册商标”)的许可事宜,双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

  9.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及包装。

  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第三条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本合同终止,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于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交易程序1.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年月日到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2.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的义务全部完成。

  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对甲方商标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

  2.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和门市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

  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4.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第七条争议解决1.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3.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终止商标使用许可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双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双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

  第二条 乙方权利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许可合同终止日前,乙方已经生产、销售及需要将来提供售后服务的产品继续使用甲方的前述商标。

  第三条 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分别自终止日起_____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签章之日起_____个月内,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第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协议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通知_

  一.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二.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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