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合同简单版(通用33篇)
10.2质保金的退付应满足以下条件:
10.2.1乙方在质保期内,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双方签订的《电梯维修保养协议》约定完成电梯的保养及维护,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积极有效的配合物业管理,须得到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认可。
10.2.2电梯在运行中发生小故障,乙方须在2小时内解决,出现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应尽快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10.2.3完成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电梯常见知识及电梯管理培训。
10.2.4完成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电梯相关资料的移交。
10.2.5因乙方原因,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履行电梯维保义务,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可找其他公司维保,甲方按实际支出的维修费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修理费用且无需再取得乙方同意。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理费用,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装工期延误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20%)。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甲方对乙方的索赔事项,以书面通知为准,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收。
11.3由于乙方安装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无法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按11.1条论处,质量验收二次以上(含二次)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批次安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安装,甲方可按实际支出的费用在乙方安装费中直接扣除该费用且无需再取得乙方同意。
11.4因乙方安装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责,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12.2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相应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2.3因不可抗力给双方人员、财产造成的伤亡、损失及责任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自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完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后终止。
第十五条:其它
15.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捌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司盖章确认,否则该部分无效。
15.2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廉洁合作协议书
附件二、电梯维修保养协议
甲方: 乙方:
业务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地址: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
廉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署了《【 】项目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为加强项目进行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完成,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第一条、甲方责任
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礼券等经济利益。
1.4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乙方举报电话附后)。
1.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1.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甲方举报电话附后)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赠送甲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礼券等经济利益。
2.3乙方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甲方举报电话附后)。
2.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项目实施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甲方举报电话附后);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条、举报方式:
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甲方将乙方以上违约情形作为解除本《【 】项目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的依据,同时甲方将永久性地取消乙方与甲方再次合作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甲方将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经济赔偿。
乙方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甲方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业务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二:
电梯维修保养协议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维修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项目电梯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乙方在安装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电梯维修保养责任。
一、电梯维修保养范围和内容
电梯维修保养范围包括由乙方安装电梯的一切内容,具体维修保养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完成甲方所维保电梯等年检手续办理,直至取得电梯年检合格证,年检费由甲方承担;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2.购买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维保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乙方应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并进行检查维修。
5.每月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 2 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扶梯正常运行,检查及保养结果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盖章确认。
5.1.保养加油及调整下列各项:
5.1.1主机清洁、控制柜清洁整理;
5.1.2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5.1.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
5.1.4井道内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
5.1.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 滚轮或导靴运行正常;
5.1.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
5.1.7检查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及清洁;
5.1.8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
5.2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润滑油、润滑脂和清洁材料。主机变速箱油由客户付费提供;
6.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7.电梯在运行中发生小故障,乙方须在2小时内解决,出现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应尽快维修恢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