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施工合同(精选3篇)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20.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担50%。
20.2
甲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施工合同 篇2
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民法典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 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 塔式起重机 型号: 生产厂家: 产权备案号: 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设备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为 元/月,(大写: );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 进出场费每台 元( );
(三) 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 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 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 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 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 米平板车与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 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 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 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1)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对在用的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2)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3)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施工合同 篇3
甲 方:(承租方)
乙 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等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将其自有的下列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使用:
第二条 以上设备仅限于 工程使用,设备的交付与归还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
第三条 没有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租和转借乙方设备,乙方设备上的标识与文字,是乙方设备的重要识别标志,甲方不得对设备上原有的标识或文字擅自损坏,更改,覆盖,粘贴等,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从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定为 ____个月,不足 ____个月租金按 ____个月计算。如需延期甲乙双方需协商,本合同延续。
第五条 租金及运输费用:
1. 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 肆万陆仟元整 ( 46000 元) 由甲方负责。
2. 运输费:机械设备进出厂运输费 陆仟元整 (6000元) 由甲方负责,乙方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于当日付清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在乙方收到甲方现金或银行底单传真件后开始组装,组装完毕后开始起租。如2天内不能支付甲方则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费用结算:
1. 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于乙方设备进场满月后支付月租赁费,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装。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并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违约金。
2. 租金的计算为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组装完毕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设备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则按天计算。按天计算标准为: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至甲方提出终止使用之日止。
3. 每月故障累计停机维修保养2天内不减租金。
4. 月租设备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为300个小时,超时加班租金以小时累计结算,其计算标准为:月租金/30天/10小时。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 有权对乙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吊具,吊绳等,如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3. 吊装前,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历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设备操作人员详细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装构件的重量,几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吊装安全。
4. 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对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并免费负责操作人员现场食宿。
5. 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起重设备现场组装辅助吊机,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分拆工作。
6. 负责机械设备所用的柴油。
7. 对乙方设备进行妥善的使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