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劳动合同集锦(通用31篇)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工资由基础工资、奖金、效益提成等四部分组成。其中:试用期的基础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的基础工资标准为 元/月,日派遣费、奖金、效益提成按照公司员工星级评定办法计发。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逐年调增工资标准。
第六条:由公司统一安排的且不属于乙方工作职责范围的业务项目,甲方应按照公司临时派遣项目效益提成办法的规定予以发放。
第七条:甲方应按照公司员工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兑现有关奖金及福利。
第八条:甲方应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原则上为每月的 日,不得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九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作业工具和劳动保护。
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组织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一年一次)。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防护以及法律、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乙方应服从公司管理并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乙方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及数量的基础上,可自行调休,公司不得强制性要求乙方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需信守承诺,以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严禁无条件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确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凡无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有依法追诉违约及赔偿的权益。
六、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诉乙方相应的责任。
1、乙方借公司之名在外私自揽活,或在没有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
2、乙方自身素质和能力难以满足岗位职责的需要,又拒绝服从公司岗位及待遇调整的;
3、乙方多次或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服务规范,给公司形象或经营带来损失后果的。
第十七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追诉甲方相应的责任。
1、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强迫乙方从事有损身心健康服务项目的;
3、有损乙方人格尊严,严重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八条:甲方因经营原因合理裁员、解散、破产或乙方因工伤、患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该合同自动终止。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用工劳动合同集锦 篇6
用人单位:
劳 动 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并承诺对该合同条款、附件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内容的理解与甲方的理解一致。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形式:
2.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试用期
1、乙方应在试用期满前15日内向甲方的行政人事部门提出转正申请,并填写转正申请书。甲方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试用期间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合格者正式上岗,不合格者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在试用期间无论何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均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方
第三条乙方同意并承诺甲方有权根据经营工作之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调整乙方之工作地点、岗位和工作内容,并同意甲方有权按本公司薪酬原则调整相应劳动报酬。乙方不接受或认为不适应甲方调整的工作地点、岗位和工作内容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休假,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具体按甲方制定的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每月工资构成为 底薪+提成+福利的形式,同时甲方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考核计算后支付。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标准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入职及离职当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及相关待遇。
第七条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发工资之日若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甲方资金确实周转困难,则乙方同意甲方自应发工资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之内发放,且乙方并不认为甲方已经构成违约。
第五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的性质、场所及工作条件,按国家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若乙方从事的职业具有危害性,则甲方应采取措施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六章 培训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类有助于提高工作成效、个人管理能力的培训。乙方因工作需要必备上岗证件的,乙方必须具备,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章 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在甲方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单位的动产、不动产、权利、银行帐户、财务信息、档案证件、图纸、经济合同、客户信息、项目信息、供方信息、价格信息、营销方案、资源信息、规章制度等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即使是在双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披露、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承诺愿意与甲方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试用期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转正后,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