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精选30篇)
(一)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 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企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篇2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三条 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但鉴于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
2.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并可额外享受每年
天的带薪探亲假。乙方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执行国家规定;具体时间应与甲方事前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甲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2.奖金为人民币 万元/年,每服务满一年支付一次。此后不满一年的不予支付或违反本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予支付。
第六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不得解除本合同,须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办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续。
(1)向甲方借款、借物未归还的;
(2)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正在进行中,既不能中断又无合适人员替代的。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
3.甲方若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或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1.本合同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注册商标权专用权和专有技术等。
2.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创作的作品、发明创造、专有技术,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无权申请相关权利。
3.对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可视该发明创造对甲方的贡献大小,给乙方予以奖励。
4.乙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欲就与甲方有一定竞争关系的课题自行研究开发的,应事先与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质技术的范围及补偿办法以及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申请权和申请的权利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均视作乙方的职务行为,相关权利均归属甲方。
第十条 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的商业秘密是由甲方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甲方项目的实验结果和实验记录、数据、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
2.乙方在甲方合同期内或离职后二年内,均应对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乙方在甲方合同期内或离职后二年内不能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也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3.甲方应在乙方离职后给予乙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⑴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收入)的二分之一。
⑵ 支付办法为:每月支付,由甲方汇入乙方在离职时指定的个人银行帐号,直至 年期满。
⑶ 乙方在离职后一个月内应当向甲方通报自己的居住地、新的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等信息,以后每月应作相同通报。乙方向甲方通报的方法为有效的书面信函。若乙方未向甲方通报或中断通报的,视作乙方已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甲方则应停止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对此,乙方无异议。
⑷ 乙方离职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进行调查。若发现乙方向甲方作虚假通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发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
6.乙方若违反本条第2款规定,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或其他共同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计算,并承担甲方因调查乙方的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甲方维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