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法厂房买卖合同(精选32篇)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企业合法厂房买卖合同 篇3
税费包干协议
甲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乙方将位于 的厂房出售给第三方,为妥善处理双方所签《厂房买卖协议》中涉及的税费缴纳问题,现乙方采取委托包干的方式,将与厂房买卖相关的税费缴纳以包干方式委托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包干协议:__________
一、 服务期限
1、甲方须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完成本协议确定的全部税费缴纳任务。此后因乙方与第三方所签协议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所负税费缴纳义务截止到 _____年 _____日 _____日,之后产生的相关税费甲方不再承担缴纳义务。
二、包干方式及付款方式
1、包干方式:__________以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厂房买卖协议》中涉及的房产税为基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_____元整)的包干费用,甲方在包干费用中可自行调剂使用,乙方不需再追加其他费用,甲方也不需向乙方返还该笔费用。
2、付款方式:__________本协议书签订后 天内,由乙方一次性将该笔费用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
银行账号:__________ ;
开户人:__________ ;
三、工作职责
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承担乙方与第三方所签《厂房买卖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_ )中的税费缴纳义务,该协议所指的相关税费仅包括:__________
乙方与第三方在交易过户过程产生的税费:__________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评估费;
乙方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第三方名下前的厂房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及税务、国土、工商等部门的相关税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包干费用,否则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需承担因此给乙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上述期限内,及时为乙方办理《厂房买卖协议》中涉及的税费缴纳事宜,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以上任务,由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其他
1、 本协议签订后,如房屋买卖政策调整,明确调整的税种按标准将作相应的调整;
2、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为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则乙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扣减包干费用 _____元作为相应处罚。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企业合法厂房买卖合同 篇4
买卖合同编号:
合同立协双方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厂房出售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厂房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弄______支弄______号______号厂房平方米,土地面积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为准。
二、厂房价格: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成交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即元;
余款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其余房款应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之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五、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于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于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水
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电
4、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收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六、其他费用
1、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物业服务费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