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通用34篇)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九、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公司存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篇9
转让方:广州市光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让方:李ⅩⅩ
广州市 大众贸易 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光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5万元,张ⅩⅩ出资1.5万元, 出资 万元共同设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和股东决议,现就转让出资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转让方广州市光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占公司注册资本 50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李ⅩⅩ ,转让金额为1.5万元。
二、合同签订之日,受让方需将转让金额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从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起,张ⅩⅩ、李ⅩⅩ、 、 ,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享有股东权益。各股东新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张ⅩⅩ 出资 1.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 李ⅩⅩ 出资 1.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 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四、至 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转让和受让股东均已认可,并已经明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五、公司经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六、广州市光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股东自转让出资之日起,不得再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一式 5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让方:
李ⅩⅩ 住 址:大德路1号 住 址:中山三路1号
其他股东签字:
张ⅩⅩ
公司章
日期
企业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篇10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参加,经讨论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议:_
1、同意将拥有本公司%的万元股权(其中未到位万元股权)转让给;……
2、股东转让股权后,本公司的最新股本结构如下:_,认缴出资额为万元股权(其中未到位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3: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企业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篇1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20xx年4月28日在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906-08室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90万元,包括在宁乡县玉潭镇金沙路54号的房产)99%的股份,以89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金额人民币60万元,并由甲方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29万元由乙方在办理好公司内部股东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后一次付清。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笔转让股金后,同时将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交付乙方存档。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房屋产权)是甲方在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房屋产权),对宁乡县玉潭镇金沙路54号的房产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房屋产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以及债权债务。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合同。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继续有效。
2、任何一方违约后,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经订立书面合同,并经双方签名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湖南省宁乡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篇1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现就转让方在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股东将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转让金万元;股东将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转让金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年月日起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业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篇13
股东转让出资协议
出让方:
受让方:
为了化解金融风险,稳定社会秩序,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让方将其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受让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出让方将拥有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_________万股股本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万元,支付价款的形式为现金,支付时间双方另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