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购销合同(通用17篇)
3、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
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5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
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肉类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为保证肉类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和购销的数量,促进肉类贸易的顺利进行,发展生猪饲养业,促进经济发展,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调甲方,丙方签定购销合同如下:
二、 乙方负责丙方生猪饲养管理技术,防疫诊治、用药、管理、人工受精、技术培训、药品、饲料、疫苗由乙方提供,饲料、药品、疫苗社员按5%优惠计算,非社员则无优惠。
三、 甲方每年保证收购丙方合格商品育肥猪(90-100公斤) 头。 丙方严格执行动物卫生防疫制度,饲养管理制度,保证饲养的生猪不使用农业部和甲方要求禁用的违禁兽药和违禁饲料添加剂,违禁药品和饲料添加剂从猪肉中不得检出,允许使用的药品和添加剂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停药期,检测指标不超过限量标准。
四、 商品猪出售:甲方按当地的市场价上浮0.2-0.3元/公斤,收购丙方的合格生猪,未完成合同任务是,丙方不得随意出售。乙方根据丙方销售数量,每头收取6元服务费用作为合作社收入,用于合作社经营费用及盈利返还。
五、 违约责任:
(1)丙方饲养的合格生猪若甲方不能按时收购,甲方需承担每头生猪50元违约金。
(2)丙方到年底达不到供给甲方的数量,同样哦赔偿甲方50元的违约金。
(3)甲方用丙方生猪加工的猪肉产品,猪肉需求方经检测药残超标,或有违禁药品及违禁添加剂超标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索赔或被定为违反药残卫生质量保证书责任事故的,除对丙方给予0.2元/公斤的罚款外,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头数按该批不合格产品头数计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月日:
肉类购销合同 篇6
肉类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
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肉类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羊小腿:共计 1700市斤,装箱,20市斤/箱,共计85箱,460元/箱;
牛 肉:共计50市斤,装箱,10市斤/箱,共计5箱,280元/箱。
二、发货期限:为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15日。
三、 运输:甲方负责发货至哈尔滨及结算运费。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方在甲方发
货前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0%的标准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5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
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
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5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
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
电话:电话:
肉类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厨房所需的各种牛羊肉配送,品种为:牛肉,羊肉。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可对乙方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乙方提供的牛羊肉经双方协议在月底结算一次并确认后,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发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提供供货所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进货批次检验报告及有关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有效证件。
2、乙方所有商品价格需每周报价一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供应。
3、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时间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经工作人员过称,如发现不合样品的规定应保证及时调换,以免延误。
4、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或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的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供货渠道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采购高于合同内费用部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期间内,如有争议或单方未能接受本合同,应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不一致时,可想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肉类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师生食品安全,维护供货商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土官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下,经甲乙双方采用合同谈判的方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
一、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向甲方举办的楠杆民族中心完小食堂供给猪肉及相关肉食(以下简称“产品”),楠杆民族中心完小食堂向乙方定点采购猪肉相关肉食。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个学期,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本学期放假(约__年__月__日)止;甲方根据乙方供应质量决定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或配合职能部门)查验乙方必备的工商、检验检疫等资质证明文件,若乙方必备证件之一失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病、死、来路不明、感观异常及隔夜的产品,并保留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的权利且不承担由此给对乙方带来影响。双方对质量有异议的由职能部门裁定。
3、甲方有专人负责对产品质量、数量进行复核,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数量误差正负误差不超过0.1千克且正负误差率应相当。
4、甲方有义务按约定价格和实际数量定期向乙方支付货款。
5、甲方采购员有义务向乙方约定供货时间及数量。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定时限收取货款。
2、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本着对师生负责的态度向甲方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自学接受职能部门和学校监督。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必备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证件内容变更(如年检)时应再次提供。
4、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产品,若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产品时,应提前24小时征求甲方意见,严禁提供病猪肉、死猪肉、冻猪肉。
5、如出现由乙方提供的产品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6、出现价格变更时应提前向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价格变更另定)。乙方单方面调高价格或跌价时未即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价格变更及付款方式
1、本着量大从优的原则,按每千克低于市场1.4元定价,即:学期初供货价格为前腿25元/千克;后腿26元/千克;遇市场价格上涨十五日内双方协商调价,每次调价不超过1元;遇市场价格下跌后,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调价。
2、付款方式:当月货款于次月10日前支付,即:3月份货款于4月10日前付清;合同期最后一个月款项于供货关系结束后20日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