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品房购销合同(精选34篇)
3. ;
4. ;
5. ;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
6.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一、二、三、四、五)。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买受人确认该房屋平面图仅作为该商品房室内平面分布的参考,最终以《房屋所有权证》中的数据、平面图为准。
出卖人: 买受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楼梯间、电梯井、公共过道、屋面梯间、共有外墙面之和,按单元套内建筑面积分摊。
以上具体详细标准按国家现行房产测绘规定为准。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架空层、杂物间、车棚、活动中心等不参与分摊,其所有权或处分权归出卖人。
出卖人: 买受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秦皇岛市商品房购销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一、成交房屋
房屋座落或名称
类别栋号单元层次房间号建筑面积(______㎡)单价(______元)合计金额(______元)预 购 价 款定金______%第一次预付款______%第二次预付款______%第三次预付款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元,电视天线费____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