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合作招生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3、乙方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
4、乙方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有权要求甲方就招生会的议程进行协商,确保招生说明会的正常进行。
5、在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需真诚高效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招生材料,以协助甲方有效地提供服务,开展招生活动。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_______范围内委托第三方招生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乙方的官方网站必须添加甲方的电话为其招生专用电话或客服电话并允许甲方为其在合作专用网站上制作一个项目官网。如乙方违反此项规定,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风险防范金
六、保密约定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到本合同履行结束,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甲乙双方的相关信息、文字资料承担永久性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该等信息(双方对外公开性信息除外),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应规定的具体明确,要避免笼统地说“如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为了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应将具体的违约情况罗列清楚。
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七、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如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或为履行本合同做了相应的准备,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本合同项下的风险防范金不予退还。
2、如乙方拖欠甲方招生服务费、交通食宿差旅费或因扣款而需补交的风险防范金等款项,并在乙方发出书面催款函后三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回复或拒绝支付该款项,则甲方有权自该款项应付之日起按日收取乙方所欠款项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仍未支付上述款项,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风险防范金中扣除乙方所欠的招生服务费、违约金等款项并立即终止本合同,不退还剩余风险防范金。
3、本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利用从甲方获得的家长信息,与该等家长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进行交易(包括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等),乙方应按照甲方应得招生服务费的三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有以上行为,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就其与该家长的交易向甲方全额支付招生服务费,此项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半年内单独有效。
4、如乙方的招生材料或产品中有虚假陈述、知识产权争议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此引发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诉讼或经济赔偿请求,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5、家长收到乙方签发的入学通知后,在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家长或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乙方应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从风险防范金中扣除已确定的赔偿金额或在法院立案后赔偿金额未确定的情况下,预先扣留家长起诉金额作为保证,不足部分由乙方额外偿付。
6、招生会议进行中,如乙方擅自更改招生政策导致家长无法签约或单方中止会议,严重影响到招生会的效果,乙方需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7、如乙方对甲方的招生成果有所质疑,并通过证据证明甲方在服务过程中有欺诈的行为,造成乙方与家长签订的正式合同最终无法履行,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家招生服务费的三倍对乙方赔偿。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了本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使一方或双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叛乱、恐怖主义、地震、水灾等重大事件。
2、当延误和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时,履行本合同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和有关证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行为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否则将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合同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阻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针对不可抗力发生之前甲方已经提供的服务,乙方仍须按已经验收的工作进度,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
2、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在一方向对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后15天内争议仍然得不到解决,则双方一致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的事项之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生效条件及其他约定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乙方支付风险防范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全国合作招生服务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二、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三、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___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公开课为40%,内训为30%(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账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五、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账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六、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账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七、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九、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十、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十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