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精选23篇)
车辆状况:
销售车辆3: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第三条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所发生的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付款时间: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所发生的所有权或因乙方擅自转委托等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单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向对方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属违约行为,应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种方式解决;
1、向____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进行交易,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双方共同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其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2、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条款:
买受人签或盖章:
出卖人签或盖章:
签章地点:
签章地点:
签章时间:
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 篇14
二手车买卖合同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标准文本。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乙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如果没有内容,请填写“无”。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电话号码:
乙方(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或姓名: ;
厂牌型号: ;
车架号/VIN码: 。
2.车辆 (是或否)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 。
3.二手车技术状况表见附件一。
4.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订金 元(大写: 元),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元(大写: 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即 元(大写: 元);甲方承担 %,即 元(大写: 元)。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