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代驾服务合同书(通用30篇)
(二)长途代驾:根据客户要求分为往返代驾服务和单程代驾服务。往返代驾服务指由本市出发至客户目的地,当日或几日内返回本市,在代驾期间内,代驾司机食宿由客户负责,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单程代驾服务指由本市出发至由代驾司机送客户到目的地后,司机不驾车而搭乘当日车次单独返回,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三)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及相关监管部门政策调整代驾服务价格,并及时通知甲方。
(四)甲方成为会员后,在有效期内享受协议签订时服务价格;超出时随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五)代驾服务完成后,代驾司机填写受理单(包括起始点、目的地、行驶公里数、服务时间、收费数额等),甲方签字确认。准会员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代驾司机或乙方公司人员;会员从其会员卡储值中扣减。
(六)甲方在确定由乙方进行代驾时一次性付清代驾费用第三条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成为会员的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
合乙方对登记有资料进行核实。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但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乙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第四条风险控制
(一)甲方提供代驾车辆符合安全行驶条件,不能带病带伤上路,更不得隐瞒车辆的不安全状况,必须在保险期内。
(二)乙方提供的代驾司机必须身体健康,有丰富的行车经验,驾驶证在审核有效期内。
(三)如因甲方车辆原因(并非甲方故意隐瞒、譬如有如召回案例的车辆)造成交通意外,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处理;如因甲方车辆原因,甲方故意隐瞒的,甲方自行处理;如因乙方代驾司机技术原因造成的意外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在乙方的代驾风险基金中支付)。如因第三方因素造成的意外,由交通管理部门裁决后,由责任方承担,乙方协助处理;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战争等)双方免责免赔。第五条会员权利及义务
(一)成为会员会更快、更省的享受到乙方的服务,可享受乙方在外地城市加盟连锁店的同等级别会员服务,更可和乙方合作,成为代驾司机及优先得到乙方汽车广告机会及报酬。
(二)此会员卡记名,会员尊享,不可多车,多人使用。
(三)此卡已经办理,要不退还,如需改动客户资料,请与乙方客服联系。
(四) 乙方根据甲方使用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用详单,以便甲方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