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代理合同(通用33篇)
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
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才服务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案的仲裁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直至本案终结。
案件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等。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隐瞒、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代理,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代理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与《授权委托书》相同。
六、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才服务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北京联络处,并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京活动提供联络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在京业务提供联络、预约、订单管理等商务秘书服务。
2.为甲方在京期间提供交通、住宿起居以及娱乐等生活秘书服务。
3.为甲方来京拜访名人、院士或科研院所等重要公关活动提供联络、预约服务。
4.为甲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代理咨询服务。
5.为甲方在京投资提供必要的帮助。
6.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
7.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其它服务事项。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和文件资料。
2.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根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个月,协议期满后可以延长,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年,当年费用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年度费用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七、其它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才服务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为在乙方工作的员工管理人事档案并提供相关人事服务,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档案托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员工档案相关信息,出具调档函,协助乙方将员工人事档案转入甲方。
2.保存乙方员工的档案,并负责乙方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利用、转递。
3.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人事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5.为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集体户口挂靠
根据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挂靠条件的规定,为乙方符合落户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代办集体户口,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落户协议为准。
(三)职称评定
根据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乙方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属工程系列职称评定的,由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评定,属其它系列的,可由我中心代为报送相应职称评审机构。
(四)社会保险代办
根据相关政策,为乙方员工代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保险代办协议为准。
(五)接转党组织关系
若乙方未建立党组织,经乙方申请,甲方可接转乙方人事代理员工的党组织关系并负责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人事代理相关工作,若乙方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信息发生变更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2.乙方经办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事宜,须提供乙方介绍信和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3.乙方应主动跟踪员工的到档情况,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员工的档案管理、户口日常管理、职称材料收集、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4.乙方与人事代理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应在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个月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告知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起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出或改签成其它委托方式。逾期未通知的,甲方仍将其视为乙方员工,相关义务仍由乙方履行。
三、收费标准
1.乙方立户费用为50 元/单位(一次性)。
2.甲方按时按规定收取人事代理费用每人每月20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缴费方一次性缴纳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应主动到甲方续缴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以此类推。费用从到档之月起计算,以后续费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应按时缴纳人事代理员工相关费用,未按时足额缴纳人事代理费的,在未补清人事代理费用前,甲方将不再提供有关服务。
3.职称评定、户口挂靠、转正定级、身份认定、代办费等费用另计。
四、注意事项
1. 本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为一年。在每期代理费用未到期之前,若因乙方或乙方人事代理员工自行因素提前将档案转出的,甲方不予退费。
2.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转出时,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3.本协议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注销人事代理户头为止。
4. 甲方与乙方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乙方与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未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通讯地址及邮编: 通讯地址及邮编: 咨询电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订
人才服务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服务代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殡葬代理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