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精选33篇)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 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 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拍卖成交后,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三)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成交标的应与展示期提供竞买人看样的状况相一致。
(四)拍卖成交标的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交付以登记完成为准。
第八条 佣金、税费及其支付的方式
项目
按拍卖成交价计
实际发生的费用
佣金
税金
公告
鉴定评估
宣传
劳务
交通运输
其他
按保留价计
保管
保险
收费比例
%
%
%
%
金额
(一)拍卖成交的,甲方应承担佣金和税金。
(二)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三)甲方应付款项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1.拍卖成交的,乙方于成交日起 日内在甲方所有的成交价款中扣除。
2.拍卖未成交的,甲方按以下约定方式支付: 。
3. 。
(四)甲方应承担的税金由乙方代缴。
第九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一)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乙方在拍卖成交标的交付完成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佣金和税金)支付给甲方。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佣金和税金)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
(二)其他支付方式: 。
第十条 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乙方在依法获得的买受人违约金中,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
1.乙方在扣除应收佣金、费用后,余额归甲方。
2.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买受人违约金。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项、第七项履行。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 。
第十二条 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 。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随时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甲方在拍卖未成交后 日内未作明确意思表示和变更保留价的,视为撤回委托。
(五)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保留价以击槌或以其他方式表示拍卖成交。
(八)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
(九)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佣金或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每日 元的违约金。
(二)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取回拍卖标的的,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保管费,保管费为每日 元;逾期 日,乙方有权提存。
(三)拍卖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标的与拍卖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应按拍卖成交价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乙方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未按约定举行拍卖会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五)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金额: 。
(六)乙方低于拍卖标的保留价成交的,应补足成交价与保留价之间的差额,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
(七)拍卖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 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
2.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3.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双方各执 份。
附件:1.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2.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
甲方(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证照及号码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拍卖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 篇5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就拍卖下列标的物的有关事宜,经同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
(二) 委托人对拍卖人的保证,自已对所委托的上述拍买标依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上述标的未承担任何抵押义务亦没有查封扣押,更不存在纠纷。
(三) 委托人保证上述拍卖标的没有任何瑕,或向拍卖人据实全面的说明,如引起纠纷或造成买受人,拍卖人或第三人的损失的其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四)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保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标的移交期限完毕止。
(五) 委托人保证自已不参与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买卖自已所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 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百分二十支付佣金。
(七) 拍卖人有权从买受人交付保证金,拍卖款中自行扣除佣金。
(八) 拍卖成交成后,标的物移交由拍卖人6日内完成。 本合同于年元月日订
委托人:
拍卖人:
拍卖公司盖章
年月日
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本拍卖合作协议。
第一条在甲乙双方合作期内,当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对其具有所有权或处臵权的资产拍卖变现时,视具体情况可选择交由乙方拍卖。乙方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根据具体标的物的特点由甲乙双方商定采取增价式拍卖或减价式拍卖。
第三条拍卖成交的,甲方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一定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从拍卖成交款中扣除;
第四条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后)按商定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在约定的拍卖期限内拍卖物没有成交,或者由于买受人违约不提取拍卖物的甲方可以撤回拍卖物,如需继续委托拍卖的,应签订新的委托拍卖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进行保密;甲方要求乙方对其身份保密的,乙方应予保密。
第七条当甲方将具体标的物委托乙方拍卖时需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第八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条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