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进料加工制品出口代理协议书(通用25篇)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__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_____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_____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_____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皮革进料加工制品出口代理协议书 篇17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在________________20__年底前履行完毕。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2、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4、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
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
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三、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账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账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
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