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产品采购合作协议(通用34篇)
7.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如果采购物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8.1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月日终止,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处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无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批发产品采购合作协议 篇12
买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标的物
(一)品名: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第二条质量和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
(二)技术标准:
第三条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时间:
(三)交付地点: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时间:
第五条包装
(一)包装标准:
(二)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运输
(一)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三)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一)投保范围:
(二)保险方式:
(三)保险承担:
第八条验收与安装
(一)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确认;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如经验收后货物不合格的,买方应在日内通知卖方进行更换等事宜。
(二)安装
1.卖方应在验收后日内完成对货物(产品)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货物(产品)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调试成功,双方代表在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3.货物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货物的最后验收;
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货物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5.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货物安装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证
(一)将合同价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买方应在一个月之内无息付清;
(二)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货物停用时,则质保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如有必要更换货物,则对新货物重新计算质保期;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保金将不再返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承担;
(四)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货物,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第十条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对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违约情形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二)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的;
(三)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
(七)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买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