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供货合同(精选14篇)
六、验收标准、方法
(一)乙方随进场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质保单与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并对商品质量负责。
(二)乙方应在商品到货前 两 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验收接货。
(三)甲方有权对到货产品进行定时抽样检测。
(四)以甲方工程负责人、监理单位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清点确认验收合格的签字单为结算依据。
七、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其中:质量保证金为50%;工期保证金为20%;成品保护保证金15%;与甲方及总包之间的配合保证金15%。
(二)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5万元。
(三)箱体与元器件模块分批发货到甲方工地现场后,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货款支付依据,甲方按批次向乙方支付合格产品金额_30_%的货款,同时在第一次支付货款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
(四)全部产品发货到甲方工地现场后,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格产品金额_80_%的货款。
(五)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办理合同结算手续,经甲方审定后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95_%,余款5%的发票应在甲方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时由乙方一起提供给甲方。即乙方应
(六)余结算总价的_5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房屋交付业主之日起计)满两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给乙方5%(无息)。
八、设计变更
(一)甲方如果设计变更引起供货数量、产品规格、颜色和技术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乙方下发变更通知单。重大变更或增加造价时,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后,乙方才予实施。因设计变更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单后 5 日内按照本合同向甲方申报供货数量及价格。如果甲方未能在收到乙方申报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乙方的供货数量及单价。如甲方增加定货数量,增加产品的价格不发生变化。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完成供货后,双方按重新核定的供货数量、价格进行核算。
九、供货期限
(一)货物的最终清单与供货时间以甲方另行发出的书面订货单或发货通知单为准,甲方应提前 30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单或发货通知单,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
(二)甲方发出的订货单和变更通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双方责任
(一)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 1 ‰的违约金。
(二)乙方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补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乙方须支付5000-10000元/次的罚款。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交货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货物合同价 1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还须无条件退货或补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四)甲方及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另有约定或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外)。
十一、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赔偿责任。
十二、纠纷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经有关部门鉴定核实的有关证明文件。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效力相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箱供货合同 篇5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期
控制箱合同价
电器元件价格明细表
配电箱设计型号:4KW+3KW
配电箱设计型号:4KW+3KW
电器元件价格明细表
配电箱设计型号:2KW
电器元件价格明细表
配电箱设计型号:11KW
二、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贰拾伍元肆角陆分(小写¥13525.46元)。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包装、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检验费、税费、装卸费、运输费(从制造厂至项目施工现场)、安装费、调试费及保险费等。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
四、交货地点:海南博鳌国宾馆工地现场
五、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六、所有权的转移
1、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到达买方工地且买方支付到货款后,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在货物所有权转移到买方之前,卖方需对货物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负责,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后由买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1、货全部送到工地,安装完毕,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买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
2、余合同总价的5%,买方于一年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
3、买方支付款项时,卖方应向买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八、交货文件:
1、出货后,卖方须以电邮、传真或快递的形式向买方提供发货清单复印件一份。
2、装运货品时,卖方须将操作手册、图纸各一份一并装入箱内。
3、卖方在货物到货后需向买方提供到货清单、质量证明书等。
4、收货人: 电话:
九、运输包装:
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按时交货。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原因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
2、所有货物须一次直达装运。如果由于卖方少发货或其他任何卖方失误造成实际发货次数多于合同规定的次数,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均应由卖方负担。
十、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及厂家出厂标准。
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且进货渠道合法。产品具备出厂合格证。并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十一、保修与维修
1、保修:保修期一年。对于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卖方应在买方发出保修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如卖方在此期间无法修复的,买方可自行或聘用其他维修人维修,由此造成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维修:保修期经过后,卖方将以成本价提供维修。
十二、违约责任: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具有资质的权威机构根据双方认可的以上第9条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包修、包换、包退,且产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卖方未能在买方指定的时限内完成补救的,应当按每天3000元承担赔偿责任。
2、如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买方拒收的,卖方应买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以符合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