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畜牧产品买卖合同(精选31篇)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农业公司畜牧产品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代理销售 聂当食用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1.地市级、县级个体、私有业者和个人。
2.具经营销售和销售工作经验。
3.具备成熟的办公场所。
4.具备电脑的操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5.积极支持我公司开展业务。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
1.提供便利的营销平台。
2.每日能提供有效和真实的销售报表。
3.配备两台长安箱式货车用于食用菌的运输
4.乙方有配合甲方工作的义务,乙方要按照甲方约定价格进行销售,低于甲方要求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视情况取消代理资格。
5、每个市场销售要统一,广告宣传要统一,价格要统一。
三、甲方的具体工作义务
1、甲方负责市场的广告宣传,前期市场的谈判、拓展。
2、甲方提供给乙方10台保鲜柜用于市场销售
3、甲方不得在拉萨市设立其它
四、甲乙双方利益分配
1.甲方定市场销售价格,乙方根据每日销售量制定报表与甲方核对
2、结算方式:每日统计销售量,月末结算。
3、当日未销售完,甲方负责回收,乙方不承担滞留的食用菌产品
2.年销售额界于_________------_________时,享受年销售额的_______%。
3.年销售额大于_________元时,享受年销售额的_________%。
五、乙方的利益分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不得违反甲方的销售价格底线制度。
2.不得违反甲方规定的区域限制制度。
3.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必须完成整个销售年度; 例如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领取相应返利。
5.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同类产品 注:以上行为如有违反,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利益。
六、乙方的代理期限:一年
七、乙方的销售区域界定
销售区域为:(拉萨市)
乙方的销售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为准,超越范围,取消应得利益,取消代理权。
八、代理费用:乙方需向甲方交代理费贰拾万 (200000.00)元人民币,试销两月后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代理费,若继续代理销售,续签协议;
九、具体产品的代理价格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公司或代理人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农业公司畜牧产品买卖合同 篇1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