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有产权二手房屋买卖合同(通用34篇)
第一条房屋状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具体地址为,该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四)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第_____种: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__________,出租时间及租期,甲方应在日内要求承租人腾出该房屋。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二)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甲乙双方选择
(三)乙方付款方式:
全款支付,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房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一)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
(二)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三)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四)在乙方入住以前房屋使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交房时结清;乙方入住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乙方名下。
(六)乙方和甲方对房屋目前的质量状况表示认可,甲方保证没有隐瞒房屋潜在的质量问题。如因房屋质量影响居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移交购房合同、缴费单据、物业相关材料等。(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第六条房屋的过户
鉴于甲乙双方所签房屋甲方暂未取得产权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先交付房屋由乙方居住,待甲方取得产权证后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待甲方取得产权证后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逾期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款,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甲方未取得产权证,视为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退付房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3.甲方未在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过户时间内办理过户或无法过户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甲方应承担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若乙方逾期三个月的,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2.双方确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3.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甲方违约,乙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用、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各方确认,本合同中书写的联系方式作为各方日后联系的依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他方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时,视为送达。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_______份。
甲方:共有权人: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通市有产权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9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现有位于湘潭市 区 街道 路 号 栋 单元 楼 号,计 室 厅 厨 卫,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甲方愿意卖给乙方(房屋四界和具体面积以现状为准),经 中介介绍,乙方已到现场察看清楚,经与甲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售价(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此价含现有装修、水电设施和双方约定的其它物资价值在内。
二、付款方式:1、双方签约时,乙方付定金 元给甲方。2、
三、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由中介方负责,其所有税费由 方承但,应付中价费甲乙双方各付购房款的100:1的提成。
四、甲方应于 将房交给乙方,交房前所涉水、电费和其他应交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
五、甲方出售房屋的质量为现状,乙方和甲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为借口拒付所剩房款,其主体结构质量由当地建筑监证部门保证,同时,甲方也不得以任何现由强行要求乙方购买房屋内外其他家具、电器等物品,双方其他口头承诺与本协议约定相冲突的部分无效。
六、双方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属乙方毁约,所付购房定金全部归甲方,并同时向甲方支付此次双方签定协议时购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如属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购房订金,并同时向乙方支付购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毁约的,其中介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单方毁约的,由毁约方全部承担中价费用,中介单位有权在甲、乙双房已交款项中扣除中介费用;甲、乙双方全权委托中介单位协同有关部门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一致同意交湘潭仲裁委员会促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中介)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南通市有产权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