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司劳务协议(精选31篇)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生活用具及生产用具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材料供应管理
一、涉及本工程所有的材料均由甲方组织采购,并将材料申报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不浪费材料,如如发现滥用材料的每次罚款__—__元。同时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持现场整洁。
第七条:施工机具与机械
大型机械与机具均由甲方负责提供,其管理、保修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小型工具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现场管理
一、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要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根据甲方的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施工。
二、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材料,如发现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承包工程后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他人。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第三条予以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进度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因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安排的进度、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否则每逾期一天罚款__元。
四、在施工期间如甲方材料不能及时到位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如在施工期间有图纸变更(增加或减少)按实际产生的工程量计算,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增加施工费用。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以下方式解决:
(1)__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__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南京市公司劳务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___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____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_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_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______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______条、第______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______条、第______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