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种植土地租赁合同(通用31篇)
9.1.5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9.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2 补偿
9.2.1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9.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9.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 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9.2.4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6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租赁期前的保险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经营而需购买的保险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11.2 租赁期内,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索赔,需要时出租方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2.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2.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2.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2.4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2.5 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2.6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3.2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3.3 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13.4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3.5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5.1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5.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5.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5.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15.1.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5.2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5.2.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2.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2.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5.2.4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5.3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5.3.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3.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3.3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16.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6.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给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19.3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19.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19.5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9.6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
附件一《土地示意图》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农场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篇19
甲方: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倾倒管理,配合轨道交通建设中的废弃土地处置,根据重庆市北碚区和北碚区建筑垃圾处置场管理处的相关工作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土地租赁协议:
第一条 土地使用,位置该地块位于北碚区麻鞋镇石潘村观音岩组。
第二条 土地面积,总面积约 平方米(约 亩),其边界详见双方认可的规划红线。土地为重庆轻轨建设用地,地形为沟壑,需要大量填筑。目前,甲方已完善征地程序,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使用年限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乙方要求延长使用期限,乙方应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
第四条 租赁用途及收入,乙方负责准备建筑垃圾处置场地,接受轻轨6号线建筑垃圾的处置和倾倒,以及城南区建筑垃圾的倾倒。收入按文号有关规定执行北府办发[20xx]37号。
第五条 在使用期间,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一切责任,服从甲方对综合治理、安全和保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土壤结构和影响轻轨建设,并负责建筑消费场的投资和设施建设;退租时,乙方投资遵循“补损”原则,甲方不负责。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土地毁损、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土地使用期间,水电由乙方自费接驳。
第九条 本协议自使用期限届满时终止,乙方届时将土地归还甲方。如果双方同意继续使用,将续签使用协议。协议期满后或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宣布解除协议后,乙方遗留在甲方租赁土地上的货物、设施视为乙方丢弃,甲方有权随意处置。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收回土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擅自转让、出借或者交换租赁土地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无正当理由闲置2个月;将租赁土地用于非法活动;
第十一条 因国家建设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无条件终止,甲方不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农场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篇20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