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筑承包合同(通用31篇)
2、星期一至星期六:毓秀一楼阶梯教室、三楼会议室、多功能报告厅室内卫生和物品的保洁,保障使用。
二、承包期限:1年;
三、承包费用:壹万叁仟元整;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乙方完工后每月经由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按年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六、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校园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二)、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任务。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
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承包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5%扣减当月承包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印鉴):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日期:
农村建筑承包合同 篇14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