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通透住房租房合同(精选33篇)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租房合同范本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鉴(公)证机关
电挂:电挂:(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南北通透住房租房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房屋 间租赁给乙方做商业经营用(地址:),在租期内,乙方不得在租房内进行违法的商业活动。
二、租赁期限为 年1月1日至 年1月1日。
三、合同期房屋总租金为 元人民币。
四、因甲方急需用钱,乙方必须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三分之一,即人民币 元。
五、甲方保证无论任何理由,在合同期内不提高房屋租金。允许乙方在合同期内转租房屋,转租租金由乙方和租方自行商定,甲方不予干涉,此合同各项条款甲乙双方正常履行。
六、乙方自行缴纳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及相关费用。
七、甲方因房屋产权所反生的一切债务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甲乙双方所承担的是房屋租赁的法律义务。合同期内如发生纠纷或房屋转卖,甲方必须以执行此房屋租赁合同为第一条件。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未满而提前终止执行,甲方赔偿乙方的商业损失。如乙方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因把剩余租金交清。
八、合同期内,甲方允许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在商业活动中自行提高安全防范及防盗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房屋完好的交给甲方。合同如需延缓,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十、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自行终止合同,互不赔偿损失。
十一、一方若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乙方若不能按合同要求执行,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无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约定各项条款,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单方违约,对方有权索赔经济损失。
十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四、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告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南北通透住房租房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 下将坛山街道榴园小区七号楼西一单元四楼西户100.48平米房子租给乙方 居住使用。房租每年 (¥ 元),定期一年。(租期从20xx年 10月 1日至20xx 年 10 月 1 日到期)。
1、 租房期间甲方帮乙方处理好邻里关系,为乙方保持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乙方有责任保持房屋内环境卫生,甲方有权监督。
2、 租房期间,乙方需缴纳房屋设备保证 (¥ 元),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租,且房屋、家具、家电等设施没有损坏的(正常磨损除外),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
3、 合同定期一年,乙方不到期要求搬走的,甲方只退还保证金,不退还剩余房租。
4、 租房期间,乙方负责缴纳物业费、水、电、暖、网、有线电视等费用。
5、 乙方合同到期应保证原房结构,并且不准在房屋内瓷砖上、墙上、门上等乱钉钉子,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