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供货合同(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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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供货合同 篇18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供货地址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供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合同金额等
产品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合同金额如下(允许数量+5%):
1、
合同中地板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按双方测量的实铺净面积再另加安装损耗2%进行结算。
第三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条件执行
1、地板品种、颜色及表面的油漆效果按双方确认并封样的样板为准,产品为天然材料略
有色差为正常现象。保证每套房地板饰面颜色基本一致。
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所要求合格。
3、乙方必须提供供货产品的生产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
4、铺装方法: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时间及铺装计划
1、交货及铺装时间:具体交货时间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止,可分批交货,铺装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现场出现未具备施工条件或存在间断停电、交叉施工等施工限制的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
2、甲方如现场环境、无铺装条件等其他情况要求乙方推迟供货的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验收方法
1、货到现场后由甲方委派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确定数量、规格、品种。
2、对基层地面甲方应该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方可交付乙方进行施工。
3、乙方在地板铺设时,甲方应保证不与其他室内施工项目交叉混合施工。
4、乙方每套施工完毕后负责清洁并通知甲方一周内进行验收,双方对铺设质量、数量给予确认,并办理验收签收交接手续。若甲方两周内未予以验收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违约赔偿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总额的即人民币
2、地板全部铺装结束后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小业主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
3、如甲方不能按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货款的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赔偿给乙方作违约金。
4、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和铺装的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赔偿给甲方作违约金。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付款数目相当的国家正规发票,开具发票单位应与收款单位及签订合同单位保持一致。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应负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供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3)在本层或本户内提供铺装时必用的施工用电。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详细施工方案图纸。
5)甲方应负责与工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第三方的配合、协调事宜,保障工程施工进度。
6)甲方应及时对已铺装完成的地板进行验收和相应成品保护。
2、乙方应负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地板铺设方式、工艺步骤、质量要求完成施工安装等。
2)乙方施工人员听从和接受甲方和工程监理方合理建议和要求,遵守工地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乙方服从甲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要求、质量控制、成品验收的管理规定。
4)乙方应做好现场施工材料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交接工作。
第八条货物所有权、合同生效、合同争议
1、当乙方未收到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期间乙方拥有该货物的所有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交付给第三方。
2、本合同为双方盖章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时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合同附件,补充
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电话:
木地板供货合同 篇19
甲方:地板经营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
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每箱片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 平,共计约 平。
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 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 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 元)。
第五条:产品交付
交付地点:
第六条:产品运输
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
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
2、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木地板供货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 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每箱片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 平,共计约 平,木地板购销及安装合同。
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 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 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 元)。
第五条:产品交付
1、交付地点:
第六条:产品运输
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
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货到现常
(二)、乙方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 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
2、 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